鑄造作為裝備制造業的基礎,根據統計,列入傳輸通道地區鑄件產量在全國占比近20%,停產會重創這些地區鑄造企業生存發展;同時鑄造行業與下游主機行業息息相關,鑄造企業的大面積停產也將對下游主機行業產生非常大的影響。
中國鑄造協會在獲悉此文件后,多次與國家環保部等相關部門進行溝通,客觀反映行業實際情況和合理訴求,同時結合國家工信部近三年來推進鑄造企業準入公告管理工作,為減少對下游主機行業的沖擊,向國家環保部建議對已準入公告的鑄造企業實施差別對待。京津冀魯豫鑄造行業協會也通過各種渠道,積極與地方工業主管部門和環保部門溝通,積極反應行業訴求,各地鑄造企業對這一產業政策溝通進展更是高度關注。
國家環保部認真研究了中國鑄造協會的相關建議,結合鑄造行業的客觀實際情況,近日向各地下發《關于扎實做好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》,對已準入公告鑄造企業實施錯峰生產差別對待政策。
關于扎實做好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辦公廳:
為貫徹落實《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(以下簡稱《大氣十條》),做好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,不斷改善環境空氣質量,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充分認識做好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緊迫性
冬春季節是我國大氣污染為突出的時期。中國工程院發布的《〈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〉實施情況中期評估報告》顯示,冬季重污染對全年細顆粒物(PM2.5)平均濃度有明顯的拉升作用。京津冀、長三角和珠三角區域內所有重點城市PM2.5冬季高值對全年均值的貢獻達35%左右;2013-2015年,PM2.5重污染天氣對北京和石家莊PM2.5年均值的貢獻分別高達38.7%和65.3%。
根據氣象數據顯示,2016年冬季可能發生弱的拉尼娜事件,導致濕度偏大,靜穩天氣增多,特別是華北地區將可能發生持續多日的靜穩天氣。這些氣候特征不利于空氣擴散,容易形成污染積聚,極易形成重污染天氣。2016年9月下旬以來,受不利氣象條件影響,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已經出現多次重污染天氣過程,發生時間早、頻次高、范圍大,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造成不利影響,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。
新空氣質量監測數據顯示,一些省份完成2016年度《大氣十條》目標和環境空氣質量約束性指標壓力巨大。截至2016年9月,個別省份顆粒物濃度同比上升、優良天數比例同比下降,另有個別省份環境空氣質量雖有所改善,但改善幅度低于年度目標要求。今冬明春的工作成效不僅決定能否完成年度任務,也對《大氣十條》能否圓滿收官起到關鍵作用。因此必須正確認識當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,進一步統一思想,提高認識,堅持問題導向,早作部署,狠抓落實,切實做好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和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。
二、堅決打好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
為加強今冬明春大氣污染治理工作,確保完成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,各地要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,著力做好以下幾項工作:
(一)加強督查督辦。各地要結合本地空氣質量現狀,根據2016年度《大氣十條》顆粒物濃度下降任務和“十三五”未達標城市PM2.5平均濃度下降、空氣優良天數比例提高等環境空氣質量約束性指標任務完成情況,逐月調度每個地市環境空氣質量變化情況。對于改善幅度低于年度目標的城市和地區,要加大督查督辦力度,采取約談、社會公開等方式,督促采取針對性更強的措施,提高治理效果,切實降低大氣污染物平均濃度,提高優良天數比例。
(二)確保工業企業達標排放。按照火電、鋼鐵、水泥、平板玻璃等重點行業限期治理方案要求,加快重點行業環保提標改造步伐。盡量將設備檢修維護時間安排在供暖期,減少冬季污染排放。加大涉氣企業排查力度,強化對火電、鋼鐵等重點排污企業的監管,督促企業達標排放。
(三)加快燃煤污染治理進度。加大煤質管控力度,堅決取締非法售煤網點,嚴厲打擊銷售劣質煤的行為。加大燃煤鍋爐治理力度,加快集中供熱工程建設,對列入2016年計劃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和燃煤鍋爐改燃氣關停任務的,力爭在供暖季前完成。加大燃煤設施監管力度,確保環保設施高效運行。科學合理設置冬季居民集中供熱啟動方案,避免集中供熱啟動和不利氣象條件疊加形成重污染天氣。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要加快散煤清潔能源替代工作進度,對沒有完成散煤清潔能源替代的地區,要落實優質燃煤替代工作。
(四)實行工業錯峰生產。積極組織北方地區開展水泥行業錯峰生產,嚴格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、環境保護部印發的《關于進一步做好水泥錯峰生產的通知》(工信部聯原〔2016〕351號)要求的錯峰生產時間執行。京津冀傳輸通道各城市對電力、鑄造、磚瓦窯行業實施錯峰生產調控:對于鑄造行業,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鑄造企業準入公告的企業,原則上于2017年1月1日至2月28日錯峰停產,其他鑄造企業于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錯峰停產;對于煤電行業,未達到超低排放水平的煤電機組,原則上于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錯峰停產;焦化、鍋爐等行業達不到排放標準要求的,一律停產整治。
(五)強化機動車等移動源污染防治。積極采取鼓勵和限制性措施,推進黃標車和老舊車加快淘汰,確保完成國務院2016年確定的380萬輛淘汰任務。加大重型柴油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、船舶污染治理力度,開展重型載貨車輛聯合執法檢查,推進城市依法劃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,嚴厲查處違法超標排放行為。對在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,加大監督抽測力度,依法處罰超標車輛并督促及時維修。加快機動車排污監控平臺聯網建設,2016年底前,京津冀及周邊地區、長三角、珠三角等重點區域要率先實現國家、省、市三級聯網。
(六)提高面源管理精細化水平。嚴格執行施工工地和道路揚塵控制措施,做好工業渣場揚塵監管,防止風蝕起塵。加強渣土運輸車輛管理,確保物料運輸車輛遮蓋封閉,嚴查道路遺撒和亂傾亂倒行為。嚴查露天燒烤,流動燒烤攤要入店經營或集中經營,室內燒烤需配備油煙凈化設施,并進行清理維護以確保正常運行。嚴控焚燒垃圾及面源污染,控制焚燒生活垃圾、枯枝爛葉及燃煤“冒黑煙”等行為。倡導減少煙花爆竹燃放,節日期間用好臨時性限制燃放措施,減輕燃放造成的污染影響。
(七)強化環境執法監管。組織開展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執法檢查,對集中供熱企業達標排放、揚塵污染管控、燃煤小鍋爐淘汰、散亂污企業聚集群整治等情況進行重點督查,每月公布一批不能達標的企業名單。對仍不能達標的企業,要立即責令停產整治,依法按上限處罰。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啟動時,對本行政區域內城市應急預案啟動、預警發布及各項響應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查。
三、妥善應對重污染天氣
重污染天氣對全年空氣質量改善影響巨大,要把重污染天氣應對作為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,切實減輕重污染影響。
(一)著力提高預測預報的準確性。各地要加強環境監測人員業務培訓和基礎能力建設,規范預報程序,減少系統性誤差,提高預報準確性。細化空氣質量應急預警程序的啟動和結束條件、信息發布方式和途徑,做好24小時、48小時預報和未來3天或一周空氣質量變化趨勢預報,預報等級統一按照上限執行。重污染天氣發生時,及時準確地發布預警信息。同時,要做好新聞宣傳工作,組織好專家解讀,提醒公眾做好衛生防護,及時回應輿論熱點。
(二)著力提高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。做好應急預案修訂工作,突出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。明確污染物應急減排比例,制定各級別預警減排力度底線,大幅提高結構減排的比重,通過依法實施重污染企業停產的方式將污染峰值降下來。細化減排措施,明確各級別減排措施的具體工藝流程和停限產設備,同時實施動態更新。企業要按照應急預案要求,明確停產的具體流程。各省(區、市)要在供暖季前,對本行政區域內城市應急預案進行評估檢查,確保應急措施可操作、可核查、可計量。
(三)著力提高應急聯動的同步性。重點區域要強化重污染天氣預警會商及應急聯動機制,提高區域聯合應對能力。2016年率先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啟動應急聯動工作,我部將組織有關專家和地方集中開展空氣質量預測預報會商,并根據會商結果向各地推送差異化的重污染天氣預警建議,明確地方政府應急啟動時間和級別,加強區域聯動,指導各地啟動減排措施,取得環境效益的大化。
(四)著力提高應急管控的針對性。強化重污染天氣應對的實時評估,實現精確打擊,推動應對工作由過去“大水漫灌式”的減排方式轉變為精準減排。供暖季期間,各地對每一次重污染天氣同步開展保障效果評估,追因溯源,科學評價措施實施效果,根據污染組分和氣象變化,及時提出防控建議,調整污染防控重點,優化督查方向。
我部將組織開展2016年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督查,重點督查各地落實《大氣十條》情況和涉氣排污單位貫徹執行《大氣污染防治法》情況。重污染天氣發生時,選取重點城市重點督查預警發布、應急預案的啟動及各項響應措施的落實情況。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落實不到位、未能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、空氣質量惡化趨勢明顯的,將采取約談、區域限批、掛牌督辦等措施。已發布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有關文件的省(區、市),請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將有關文件報我部。